《感寓 其十一》第二句是:处物无定形,公议归何许。
原文:
朝代:宋 作者:刘弇
郑谓璞为玉,周谓璞为鼠。
处物无定形,公议归何许。
子都斥弗御,世或贵嫫母。
弃鼎宝康瓠,楚客非虚语。
纫彼荃与蘅,临风结双组。
吾将驾西昆,拾玉老悬圃。